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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一直都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随着环保意识增强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东道国也在不断出台各种环境规制措。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环境规制措施已有较多种类。与此同时,随者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投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国际投资成为引发东道国环境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继而成为东道国环境规制的对象。面对利益冲突,国际投资者也往往以“间接征收”为由将东道国诉至国际仲裁庭。在国际仲裁实践中,东道国环境规制措施的合规性成为关键。通过分析有关环境规制的国际仲裁案例,可以了解东道国在采取环境规制措施时所作合规性存在的问题。概括而言,主要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公共利益目的类问题,二是环境规制法律依据类问题,三是环境规制事实证据类问题。根据东道国环境规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其原因,从而探究合规性审查的导向。本论文除引言外,正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规制合规性概述。该部分主要是根据有关理论研究并结合有关的国际仲裁案例对合规性评价的对象——环境规制做概括性的介绍。具体而言,该部分一是从环境规制的概念入手简要概述环境规制的内涵;二是结合相关的国际仲裁案例,阐述环境规制的特征;三是介绍环境规制的类型。第二部分介绍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下东道国环境规制法律实践。本部分以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东道国的环境规制是否获得仲裁的支持为标准,将有关案例分为仲裁庭支持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例和仲裁庭未支持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例,并以此对案例中东道国环境规制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是东道国环境规制合规性存在的常见问题。该部分主要是通过对案例中东道国合规性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炼概括,提出东道国环境规制合规性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探析原因。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东道国环境规制公共利益目的缺乏事实证据支撑,二东道国合规性审查遗漏国际法律规范,三是有关环境规制合规性的证据存在缺陷。第四部分是东道国环境规制合规性审查思路探究。本章节第一部分,通过上述部分的研究分析,在结合相关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环境规制合规性审查的导向。审查导向主要是从法律规定、公共利益目的和科学证据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第二项主要介绍中国作为东道国在环境规制方面的完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