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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考国内外关于石油烃污染场地土壤环境影响评估及污染场地的地下水污染环境影响评估相关研究,选定石油烃为场地环境影响评估特征因子,建立溢油突发事故污染场地环境影响评估方法。该评估方法分别对三种场地环境介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1)污染物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估,因石油烃污染物进入土壤后可能经历土壤颗粒的吸附/解吸、渗滤至地下水等过程,可依据自然降解周期、单因子污染指数环境影响评估,能比较准确反映土壤中污染物环境影响情况。 2)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估,考虑到污染物迁移可分为在包气带的迁移(垂向运动为主)及在饱水带的迁移(横向扩散为主),建立了包气带地下水环境影响模型及饱水带地下水环境影响模型。 3)污染物溶出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估,考虑到主要不可控影响因素为大暴雨情况,建立了该条件下表层石油烃物质溶出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模型。 海南文昌溢油事故泄漏0#柴油约3.56吨,污染土壤约8.5亩,溢油污染地块现状为农业用地。应用溢油事故场地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估方法,对本次溢油事故进行调查研究和污染场地环境影响评估。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1)土壤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估模型结果显示,经应急处理后,污染场地内表层土壤中88.89%的区域处于清洁范围,11.11%的土壤存在超标现象;中层土壤中90.9%的区域处于清洁范围,4.55%的土壤为尚清洁水平,4.55%的土壤处于超标状态;深层土壤中90%的土壤属于清洁土壤,10%的土壤石油烃总量超标;土壤自然降解周期评估结果表明,个别高浓度点位经过自然降解,约6个月可降至500mg/kg以内,如解降至对照点背景值(6-7 mg/kg)则需要约18个月。 2)应用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估模型评估,结果显示,泄露预测年限内,超标范围内的石油烃浓度基本小于0.5mg/L。最大超标范围在泄漏发生后第60天,最大超标面积为0.008km2,此后超标面积和浓度逐渐降低,泄露发生2年后区域内地下水达标。实际环境条件下,由于地下水层中的吸附和生物降解作用,最大超标范围在泄漏发生后第40天,最大超标面积为0.0078km2,此后超标面积和浓度逐渐降低,在泄露发生90天后区域内地下水达标。 3)表层石油烃物质溶出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模型评估结果显示,特大暴雨情况下,场地土壤中部分石油烃污染物溶出对地表水产生一定影响,但其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农业用水)标准限值1.0 mg/L,污染物环境影响完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