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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关于禁止“别籍异财”行为的立法源远流长,及至唐代发展成为成熟完备的法律制度。“别籍异财”从概念上应当分为“别籍行为”和“异财行为”,“别籍行为”常被法律所严禁,而“异财行为”则在一定条件下被法律所许可。从时间上划分,“别籍异财”行为又可划分为“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别籍异财”与“祖父母、父母去世后的服丧期内别籍异财”这两种类型,不同时间段发生的“别籍异财”行为所面临的罪刑也是不相同的。本文主要对唐代对于“别籍异财”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探究,剖析唐代“别籍异财”的概念,从《唐律》以及相关敕令中进行法条归纳、罪刑分析,再从史料中梳理出关于唐代禁止“别籍异财”法律的社会实行情况并进行评析。本文主要由引言、四个主要部分,以及结语组成:引言,明确研究对象,简述禁止“别籍异财”之法在唐代之前的历史沿革情况;对现有相关研究进行综述,写明研究目的和本文的创新点及价值。第一章,“别籍异财”概念剖析。本部分从概念入手,对“别籍”和“异财”行为分别进行探讨,以作为本文研究的基础。首先论述“别籍”的前提条件、后续要求,厘清唐代“同籍”“同居”“同住”三者间的关系,明晰“别籍行为”的概念;其次对“异财行为”的内容、形式、原则进行分析,明晰“异财行为”的概念。第二章,唐代禁止“别籍异财”的立法和罪刑分析。唐代禁止“别籍异财”的立法可看作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唐代禁止“别籍异财”的基本罪刑规定、唐代禁止“别籍异财”的特殊规定,以及与禁止“别籍异财”相关的法条规定。本章对这三个组成部分进行法条梳理和罪刑分析,探讨立法的特点、刑罚的执行、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第三章,唐代禁止“别籍异财”之法的实践状况。主要通过敦煌文书中所见的唐代籍帐信息以及宏观的户口、人口数统计,来论述唐代禁止“别籍异财”的法律执行颇有成效;但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外,民间累世同居大家庭依然很少,与统治者的愿景相差较远,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税赋原因、亲情伦理因素等方面。统治者因此也通过旌表义门为代表的多种方式来鼓励、宣扬同居大家庭生活模式。第四章,唐代禁止“别籍异财”之法的立法目的及精神渊源。首先探讨其立法的现实目的,包括巩固税收、维护社会稳定、兼顾养老等方面;其次挖掘立法的精神渊源,主要是儒家孝悌思想与和合思想的理论支撑。结语,对唐代禁止“别籍异财”之法和中国古代“别籍异财”行为的实质进行总结。总的来说,古代民间家产易割,但血缘关系是难以割舍的,分家之后亲情关系仍在,主要通过祭祀祠堂等方式体现。再简要阐述孝道精神对当今社会特别是养老问题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