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侵权判定研究

来源 :兰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lrsh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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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进步、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商品交易市场的转变,商标逐渐成为商品、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代言,成为了一种具有竞争力的资源之一。由于贸易流通的多样性,作为商品标识的商标,其使用方式也有了许多新的变化。平面商标的立体化使用,便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一种新型商标使用现象,其最重要的本质在于将商标的平面标志制作成立体的商品,在商场进行流通。商标的这种使用方式,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商标使用的类型和理解,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等各方的关注。在司法实践当中,处理相关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时,最大的难题是商标立体化使用时是否可以判断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通常情况下,商标用于商品体现为商标贴附于商品之上,从而将商品与商标进行了物理上的分离,而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并非简单判定某种标识是否为商标,而是判断将他人的平面注册商标用作商品外形的立体化使用行为是否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为了从商标的本质理解商标意义上的使用,首先,从提出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这一问题出发,在已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出现的背景以及界定进行了梳理。其次,对我国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的司法现状进行了考察,具体通过对“海宝案”、“愤怒的小鸟案”等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纠纷案的争议焦点等考察,分析得出,将平面商标立体化的使用在商品上的行为是否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不应一概而论,应当从商标的功能价值上考量,结合商标使用人的主观意图、相关公众对此的认知综合判定,还应当排除商标的正当使用的情况。最后,在对司法实践以及学术理论分析考察的基础上,就我国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侵权判定方面,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在考察域外的相关借鉴措施的基础上,提出扩大臆造图形商标使用标准范围、增加臆造图形商标商品化权保护等一些完善的个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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