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妾的研究——生活与礼、法律的差异

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ngjietianjia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纳妾是我国古代社会中特殊的一种婚姻形态。妾最早出现于周时,当时为女奴。①春秋之后,妾与奴、婢相分离,“专指在妻子以外另娶的良家女子”。②发展到唐宋时期,纳妾越来越常态化和规范化,对妾的要求和规定在伦理和法律中的体现也日益增多。可伦理中礼的高要求和法律中的规定,与妾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生活状态却相差甚远,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出历史的本原。本篇文章力图更多地依靠文集、笔记小说、案例、墓志中的相关记载以及家法族规和风俗习惯,将其与正史记载、法律条文对比使用,试图探讨妾群体在现实生活中与伦理、法律中的差异体现,从而还原更鲜活、立体、全面的家庭生活活动,更真实地反映唐宋时期的社会风貌。
其他文献
明清嬗变之际,学术界鉴于王学末流的空谈之风,兴起了反思王学的潮流,“由王返朱”成为一时趋势。在这种大趋势下,为了公正评价阳明学的地位、挽救其陷于空疏的弊端,孙奇逢主张摒弃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丧葬则被中国古代社会认为是最重要的人生礼仪之一。丧葬的初始目的是安葬死者,经过多年的演变则成了生者对死者表达悼念和缅怀之情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