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分析——以黎平县侗族文化有限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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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占侗族人口70.87%属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的黎平县是侗族音乐文化资源最丰富和民俗最浓郁的地区,其中的侗族大歌、侗戏和侗族琵琶歌已经成功的申报了世界级和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论文从音乐学的角度与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多学科知识相结合,采用局内与局外的双重视角,对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迅猛的当下所呈现出的典型传承和发展模式进行调查研究。侗族音乐文化的舞台化发展主要是指建国后的初步发展期(1949年-1960年)和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迅速发展期,这时的主要目的都是通过这一个个舞台向侗乡以外的世界各地展示并弘扬一种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民间艺术,再进而更好的促进它的保护和传承;现在从事侗族歌舞表演的演员群体包括定位于全国各地景区的专职演员群体、实施“走出去”战略,属哪里有舞台,他们就去到哪里的演出群体与分散于本地各景区的歌舞表演群体三类。黎平县侗族文化有限公司进行产业化发展具备创建侗族歌舞表演品牌、拥有强大的后盾力量支撑以及演出节目内容的创新三个优势。其在发展中主要是存在四个问题:没有重视观众的反馈信息及相应的宣传策划、没有树立“品牌化”的发展观念、没有为自身建立多重的可投融资渠道和“假唱”这种不良演出风气的存在;侗族音乐文化在当代的“技术传播形式”将有力的推动侗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应利用音乐传播的各种技术传播媒介及其发挥效应的音乐传播机构来使侗族音乐文化从封闭型的流行转变为开放性的流行状态。侗族歌舞表演这种流动型音乐商品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并存并具有永恒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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