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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征程中,实现体育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社会组织作为体育事业多元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主体和组织依托,其发育程度已逐渐成为衡量国家体育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在新时期,要加强和创新体育治理,就必须要扶持和培育体育社会组织,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多元治理提供必要的组织支撑。目前来看,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存在“资金、人才、场地”等瓶颈性制约,使组织陷入“能力较弱、依赖性强,公共性弱、行政化明显”等现实困境。尽管我国各地方政府普遍开展了对体育社会组织的财政扶持,但扶持效果往往不尽人意。为呼吁社会各界关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启迪地方政府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本研究在回顾历史、反思现实的基础上,聚焦京沪、思索未来,从资源依赖理论、治理理论、公共服务理论以及公共产品理论等视角出发,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具体实践展开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首先,追溯“过去”。通过对文献资料的精心梳理,本研究提出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与政府扶持工作的更迭变化经历了一个从“兴起涌动与行政化培育阶段”到“规范管理与社会化培育阶段”再到“全面发展与多元化培育阶段”的历史演变。其次,关注“现在”。通过对时代背景的整体把握,本研究认为扶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不仅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整体需求,也是政府加强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更是体育社会组织提升自身实力的内在需求。通过对政策文件的归纳概括,本研究发现政府经费补贴、政府奖励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费用减免以及其他创新性扶持措施是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主要方式。通过对京沪实践的深入考察,本研究提出京沪两地政府对于体育社会组织的财政扶持工作主要从“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推进社团实体化建设”、“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精准财政扶持”等四个方面进行展开,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财政扶持行为有待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协同不够”、“政策内容条款弹性较大”、“政策宣传普及效果不佳”等主要问题。最后,展望“未来”。根据北京、上海两地政府的扶持实践,本研究提出了对未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建议:即注重发挥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注重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撬动作用、注重发挥财政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财政扶持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立足于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