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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守持不严谨是汉传佛教有史以来一直存在的历史现象。强调戒律的守持,律学的学习、戒律的因时而变是学术界的主流方向。也有学者认识到佛教管理上的“四众弟子共同合作”,然而,四众合作的历史背景以及理论渊源是什么?在汉传佛教的发展历史中,汉传佛教戒律为何总是不能与时代相契合?为什么没有形成一个可继承的系统的处理这个问题的模式?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出发,采用对比的方法,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历史的探究。通过研究部派佛教的形成,发现集体性原则是原始佛教处理教内戒律问题的重要方式;通过部派佛教与汉传佛教的对比,发现汉传佛教缺失集体性原则的运用;通过道宣律师与义净律师的对比,发现戒律统一性的缺失是最初汉传佛教戒律守持不严谨的一个重要原因,戒律的统一性是二人的共同追求;通过汉传佛教戒律与犹太教律法的对比,发现汉传佛教戒律的权威被个人、王权、僧规等等不稳定的因素分享和削弱了。最终得出结论,由于历史的客观因素,统一性戒律的缺失以及集体性原则的缺失是构成当今汉传佛教戒律守持问题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无论是戒律内容上的统一性还是戒律对僧团的约束力在汉传佛教这里都面临着重整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