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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是国民经济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产业之一,也是加快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垃圾焚烧技术逐渐成熟,其减量效果明显等特点,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了生活垃圾的主流处理方式。自2002年我国将特许经营制度确立为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以来,垃圾处理尤其是垃圾焚烧发电得到了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实行特许经营不仅能够提高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更新方面的效率,还可以降低项目的运营维护成本、减缓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以及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水平等。但是,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实施过程中也凸显出了一些问题,如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偏低、承诺缺失、以及政府和企业或企业之间的合谋等。归根结底,上述问题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的不健全、政府监管不到位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力较弱等。因此,如何综合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征和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设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及规范垃圾焚烧产业的特许经营,是政府部门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推动垃圾处理产业快速发展和适应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客观需求。本文首先从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投资现状、处理量占比现状、特许经营企业、特许经营模式以及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方面分析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的现状,并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其次,基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技术经济特征,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和激励相容约束条件的基础上,设计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诱使竞拍企业显示真实成本类型,并根据研究假设和实例的相关数据检验拍卖机制的有效性。再次,以浙江省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为例,分析拍卖过程中的问题,并总结可供其他项目借鉴的经验。最后,针对上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的基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专项法律法规体系、补充相关配套法规、明确特许经营权拍卖的前提条件以及加强政府监管等政策建议。本文是在很多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的。创新点在于文章以BOT模式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研究对象,设计关于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和项目质量的二维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该机制能够激励竞拍企业参与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以及在竞拍过程中真实显示自身成本类型,规避社会资本方蓄意低价竞拍而导致的垃圾焚烧处理费趋低的问题,并且实现期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同时,以浙江省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为例,对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本文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的研究可以丰富我国的拍卖理论体系,也能对现实中特许经营权的拍卖实践活动提供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