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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从古到今风俗和文化的逐渐发展,酒成为中国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作为独特的丰富生活的调剂,酒对于日常生活中联络情谊、交流感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融合精神文化和社会交往的饮酒活动,有其积极作用,也能引发消极问题。在近年来发生了大量共同饮酒致人损害的案件后,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相关的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加之共同饮酒行为作为情谊行为的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性质,各地的司法判决不一,学界和实务界对共同饮酒活动涉及的法律理论莫衷一是。如此一来,民众对于此类案件的责任构成和责任形态都是不明晰的,不能真正起到法律的预防、指引、评价作用。因而,应当对各类不同观点及其存在的理论缺陷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解决共同饮酒侵权案件的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合理构建共同饮酒侵权责任构成体系。本文采用由案例到理论的论述架构。首先是引入案例,将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不同案例进行分类归纳,并分类分析,对于四类案例类型的行为表现、构成特征进行梳理,佐以案例加以说明,以对共同饮酒侵权案例的大致类型和表现方式有所了解,有助于开展下一步的理论分析。同时,将我国法院作出的各类对于共同饮酒侵权案件的判决类型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对同类案件的不同处理方式的分歧作介绍和分析,结合具体的判决书指出判决所依据的理论基础的适用不当之处。通过实证分析以及归纳后,明确共同饮酒侵权相关的法律理论,包括共同饮酒人的概念、共同饮酒行为的性质确定,以及对诸多观点中的不同理论存在的适用缺陷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最终落脚于探求共同饮酒侵权责任构成体系的合理构建,其中包括归责原则的确定、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具体理论依据和适用以及共同饮酒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责任形态和不同主体承担责任的比例划分,探求构建完善合理的共同饮酒侵权责任构成体系,以期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案件的处理思路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