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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国土空间供给的有限性与人类社会发展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生态系统退化与城镇建设“摊大饼”式拓展为代表的国土空间开发问题日益严峻。因此,本文基于“国土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辨析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关系的基础上,以洱海流域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城镇建设适宜性、农业生产适宜性和生态服务适宜性三方面,共选取21个评价因子构建起洱海流域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基于ArcGIS技术平台,运用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对洱海流域土地资源用于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态服务三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适宜性及其适宜程度进行评价。进而,以三类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为基础,运用三维魔方空间分区法划定洱海流域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范围,分别提出三类空间发展方向建议和空间优化对策。对于促进洱海流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和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洱海流域土地利用适宜水平呈现出由“生态用地—农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逐渐递减的趋势,这与流域生态基底条件优越、自然地貌丰富、可开发建设用地不足的国土现状不谋而合。具体来看,城镇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生态适宜度呈中高周低分布态势,高度适宜区域以洱海为中心呈条带状向南北延伸;城镇建设用地在洱海下游呈高水平集聚分布态势,农用地则以洱海为界,洱海西部、北部高水平集聚,洱海东部低水平零星散布;生态用地受地形因素制约较小,因而其适宜性更强。生态用地高宜区域主要集中于流域北部和南部山区以中部洱海、茈碧湖等水域,低值区域主要位于洱海周边及上游部分区域。(2)从各类用地适宜度等级分布来看,城镇建设用地总适宜区域为1936.51km2,占流域总面积的66.22%,但以三等临界适宜区域为主,总面积为972.05km2,占总适宜面积的50.35%;四等不适宜区域与三等临界适宜区域面积相当;二等比较适宜区域和一等高度适宜区域仅占流域总面积的32.98%。农业生产用地总适宜区域2066.18 km2,占流域总面积的70.65%,其中,三等临界适宜占总宜农区域的50.73%,四等不适宜区域和二等比较适宜区域面积相当。生态服务用地总适宜区域为2718.29km2,占流域总面积的92.95%;其中,二等比较适宜和三等临界适宜区域占总适宜面积的75.50%,四等不适宜区域仅为206.09km2,占流域总面积的7.05%。(3)洱海流域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面积分别为:148.35km2、1158.97 km2和1616.75 km2,分别占流域总面积的5.08%、39.63%和55.29%。从空间分布来看,城镇空间多散布于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之中,且呈现出“中心”主导(下关镇—大理镇—开发区—凤仪镇)、“两极”支撑(茈碧湖镇、邓川镇)的空间分布格局;农业空间主要集聚于流域中部坝子地区,以洱海为界,呈现出海西集中、海东散布的特征;生态空间主要位于西部、南部和西北部山区,呈现出随山脉走向南北延伸的趋势,同时在洱海东部和洱源县境内多与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交叉分布。(4)洱海流域三类空间发展建议:以“三线”约束确保“三区”协调。通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调控空间开发强度,严格控制洱海流域城镇建设空间规模,推进流域城镇空间集约高效;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确保农业生产能力双管齐下,严格规范农业生产空间发展,推进农业空间宜居适度;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提高生态服务水平为抓手,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推进生态空间山清水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