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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通过对陪审制度历史的考察,为人民陪审制度寻根溯源,力求寻找人民陪审制度原本设立的初衷和存在的依据。在此基础之上,笔者根据重庆市地域特点,以主城和一小时经济圈区县以及两翼的区域特征,按照其比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县(重庆市沙坪坝区属于主城区;重庆市潼南县、铜梁县都是位于一小时经济圈的县;丰都县属于重庆”两翼”的范围),通过对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潼南法院)、重庆市铜梁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梁法院)、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都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等(以下简称沙区法院)4个基层人民法院近三年来人民陪审工作考察,对话139名人民陪审员,基于对现在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开展的情况较为细致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试图对当前人民陪审制度运行中的现状和基层法院在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上的困难以及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找到制度运行中的尴尬之处,以求给予这项司法制度完善的建议,以推动人民陪审制度改革和完善。本文章一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概述了陪审制度的起源,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再提出,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在现实运作中遇到了各种问题,其在现实中发挥的作用与我们的期望有很大的差距。这导致了理论界关于陪审制度的存废之争,为引出本文的现实调查做好铺垫。第二章来自现实的呼声和凸显的问题,记录了4地基层人民法院陪审制度考察的细节,笔者不想用一种高屋建瓴的风貌去观察一个制度的演进,也不想通过支离的片段和加工的媒体报道来理解人民陪审制度,而是希望通过一个现实调查和不断跟进的数据来显示人民陪审制度在我们生活层面运作情况。通过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情况,培训工作情况,参加具体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行使权力所受的监督的细节进行考察,实事求是的展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际运行层面的表现。然后分析应然和实然的冲突,分析论述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法律赋予权力和监督方面等几个内容。从人民陪审员代表性不足的问题谈起,分析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宽泛的原因,找出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中,其独立表决权存在于薄弱的专业基础之上的现状,明确的指出现实中的陪审工作其陪的意义远大于审的意义,再把法定人民陪审员权利的无限放大与考核、监督机制的缺位做出比较,以此表明人民陪审员制度只是在职业法官之外,徒增一群非职业法官而已。造成了人民陪审员的官员化结构,降低了人民陪审员的平民化结构,违背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宗旨,也有悖于陪审制度体现司法民主的本来含义。也揭示了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因违反陪审规定被处理的竟然是一片空白情况,让笔者深思,同时也引出笔者对于人民陪审制度完善的设计。第三章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的设想。首先笔者概括描述国内学者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主要理论。从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依据,论述人民陪审制度促进公民政治参与,保证司法公正审理,推动群众智慧融入司法审判之中三个方面。再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适用案件范围,确立人民陪审员的事实认定权和法官的法律适用权和人民陪审员权利的行使和监督的完善来推动人民陪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最后结语,笔者引用陈忠林教授的观点。说明司法职业化、精英化都是未来司法发展的方向,司法职业化背后并不排斥司法民主推进,从技术的角度讲,全面系统的理解法律是职业法官的基本要求,要保证全面系统的理解法律,就是能够建立一种能抱着民众有序参与司法的制度。而人民陪审制度就是这样一种推动中国司法实践促进民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手段,以促进我国人民陪审员工作日臻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