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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流域污染加剧,水资源日益短缺,流域间的矛盾日趋明显,流域生态补偿成为协调流域之间利益冲突的关键所在。本文以崂山水库及其背景区域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崂山水库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探讨了水库生态补偿标准、生态补偿的方式、生态补偿额度的,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受益区进行水价上涨的可支付意愿调查、用SPSS软件分析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从环境经济角度出发,融合经济学、地理学、法学、社会学、生态学等诸多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崂山水库所在背景区域进行分析,将利益相关群体按其在生态补偿中的利益关系,以及他们对水源保护和补偿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次要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2.通过支付意愿调查、机会成本计算等方法,确定崂山水库水源保护区补偿金额为1212万元/年。3.对崂山水库水源地受益地区居民进行可支付意愿问卷调查,65%的受访者能够接受通过水价上涨的方式,筹集生态补偿资金,31%的受访者不能接受该方法;在65%的能够接受水价上涨的受访者中有57.6%的居民能够接受水价上涨的最大额度为0.2元/t。在31%的不能接受这种筹资方式的受访者中,53%的居民认为不同意的原因是担心筹集的资金不能完全的用到水源地生态补偿项目中去。分析可支付意愿的影响因子,结果表明,对受访者可支付意愿影响最大的因子是“有无工作”和“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贡献率分别是29.1%和23.6%;“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和“受教育程度”对可支付意愿也有一定的影响其贡献率分别为20.5%和15.4%;受访者的“年龄”和“性别”基本上对可支付意愿不产生影响。4.补偿方式包括受益方提高水价、政府财政支出、异地开发补偿等。根据支付意愿调查结果,以水价上涨的方式所能获取的市南区居民每年的生态补偿费为853.83万元,青岛啤酒一厂每年所能提供的水资源费为115.5万元,其余242.67万元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财政支出或是通过建立异地开发生态补偿试验区来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