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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作品主人公身处性别、主体和生存的夹缝,探析王小波的小说《似水柔情》所表现的双性恋精神困境和生活困境。全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性少数群体天生的个性特征与后天性别规训的冲突。首先探究主人公阿兰的性别身份,发现他是一名自认为女性的生理上的男性。他无法完全摆脱自己的男性身份,处于“双性同体”的状态,在两种性别之间摇摆,但他的性别选择依然给人一种刻板的印象。其次,探究主人公小史的性向身份,挖掘他被压抑、却在不经意中显现的同性情欲本能。他的性向是在同性中发现异性情欲、在异性中实践同性情欲的混杂状态。两位主人公虽然违背了传统的性别规训,但因没有完全挣脱桎梏,因此找不到合适的话语为自己确立合法性地位,陷入无法消解的身份夹缝之中。第二部分,阐释主人公试图在受虐中满足生存的需求,但无法在这种虚假的角色扮演中获得真正的主体位置之间的矛盾。小史与阿兰的性虐关系是一种主奴关系,这种主奴关系同时带有夫妻、母子关系的影子。作为奴隶,阿兰在对小史的完全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在这种强烈的联结关系中找到一种归属感。小史和阿兰又是警察与犯人的关系。阿兰作为犯人,在被逮捕中感受自己的美丽和自尊,在与警察的博弈中诱惑正统的一方走向邪恶,获得一种隐含的掌控权。然而,他追求自我价值的行为不过是一种虚幻的主体操演,是一种过程的体验而不是结果,本质上是一场意义的自我赋予及自我感动,他处在主体的夹缝中无法自拔。第三部分,探究人类原始生物性与社会文明性的对抗。一方面,主人公按照人类的慕美倾向生活,看似践行了多样的审美天性,但仍无法破除社会单一规范的桎梏;另一方面,主人公按照人类生物需求的快乐原则生活,不愿成为道德文明要求下掩藏本性的虚伪之人,却反而被划为“贱人”,无法改变自己的现实地位,陷入二元性、本质性文明下的话语夹缝之中。第四部分,探究性少数群体无从抵抗社会规训的生存夹缝。一方面,社会对他们进行嘲弄式的惩戒和放逐式的隔离,让他们丧失反抗的外部资格;另一方面,社会规训已经深入到他们的内心,使他们丧失反抗的内部力量。同时,梳理王小波的理念与酷儿理论的差异和契合,回归文学史,概括《似水柔情》的价值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