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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08年颁布了《禁毒法》,此项法规明确指出,自该法颁布之日起中国的禁毒系统就主要由社区戒毒以及强制性隔离戒毒两方面组成。强制性隔离戒毒会替代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的强制戒毒以及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管理的劳教戒毒等传统的戒毒手段。但隔离戒毒在真正的实施过程中依然遵循着传统劳教戒毒的一些方式,很多细节还需要进行探究。所以,怎么将《禁毒法》的各项规定有效的落实到实处,以及怎么在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在最大程度上提升戒毒率并有效防止复吸率,这对戒毒工作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这篇文章的研究背景是中国当今不容忽视的毒品形势以及越来越多的戒毒人员;本文以《禁毒法》及劳教戒毒管理作为研究基础,利用社会学相关理论,对强制性隔离戒毒这种新的戒毒方式进行了一下几个方面的研究:1.劳教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必然性以及可行性;2.实行了强制戒毒管理所带来的问题和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3.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来与之相应的解决办法。在进行了全面的探究之后,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劳教所一般都会把吸毒人员定性为违法人员,从而对他们采取重罚轻戒的管理方式,因为戒毒人员大多都是被动地进行戒毒,所以戒毒的效果不甚理想,复吸的几率很高,因此,这种戒毒方式的成果不甚理想。2、新型戒毒方式的工作重心不再是戒毒本身而是戒毒人员。也就是把“戒断毒瘾”转化成“减少毒品的使用,把毒品的危害降到最低,从而使吸毒人员可以有效的恢复其生理、心理以及社会功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该包括三个主要的工作步骤:生理戒毒、心理恢复以及重返社会等3、现在,中国的社区戒毒机制还不健全,与此同时,自愿戒毒以及戒毒康复的效果也不太理想,正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我们才非常有必要对社区戒毒康复的体制进行研究,这对于继续探究以及稳固发展戒毒事业来说至关重要。戒毒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有关戒毒工作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更是需要我们做更加深入的研究。针对未来的工作,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研究戒毒工作所拥有的内在的规律,让此项工作可以向着更加规范、科学以及制度化的方向进行发展,为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社会的稳定以及人民的安乐富足而努力,为和谐社会的形成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