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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同治以前,关中地区的西安府、同州府、凤翔府、乾州直隶州、邠州直隶州是回民的重要聚居地,回民人口在上述三府两州之地达到七八十万到一百万。总体来讲,关中地区的回民和汉民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回汉同胞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和谐的民族关系。清朝同治元年(1862)五月,关中回民和当地汉族团练因细微之事发生冲突,加之当时官方处理不当,回汉冲突演化成大规模的关中回民起义。为躲避战乱,关中回民大部分陆续离开原居地向邻近省份或更远的地方迁徙,关中回民移民活动的主要始发地即当时的同州府、西安府、凤翔府。关中回民大部分向甘肃迁徙,也有部分零星散众或翻越秦岭到达陕南地区、或东渡黄河经山西到达内蒙古包头等地。关中回民起义结束后,由于种种复杂原因,关中回民无法返回原籍,清政府便对流落各地的关中回民予以安置。关中回民的迁徙活动使其居住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次较大规模的移民潮。甘肃的平凉、化平、张家川等地是清政府安置关中回民移民的重要地带,清政府在回民移民聚居地设立了新的行政建制,化平直隶厅的设置就是为了专门管理关中回民移民而设。清政府在调整行政建制的的同时也在在回民移民中加强文化教育。为了解决回民移民的基本生活的问题,清政府给回民移民重新分配土地,发给耕牛、籽种等生产物资,并组织回民进行农业生产。总之,清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重建了关中回民移民的社会秩序,对关中地区回民移民的生存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