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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指的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客体以其客观属性对主体主观需求的满足。法的价值指的是在法的实践活动中,法律这一客体以其客观属性对主体的需求的满足。法的价值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应然性和实然性的统一、属人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的属性。从应然和实然的角度出发,可以将法的价值分为法的应然性价值和法的实然性价值。法的应然性价值指的是人们主观上对法的期望,也即法的价值目标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法的价值标准。法的应然性价值包括秩序、自由、正义、平等、效益等内容。法的应然性价值研究的目的在于为法律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法的实然性价值指的是在法的实践中,所实现了的法的应然性价值,也即主观的法的应然性价值经过实践的物化.法的实然性价值是一种无形的、以一个个具体的法律实践结果为载体的客观存在。法的实然性价值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条件,对其研究的目的在于探讨先进的法律技术和方法,以实现法的价值的最大化。法的价值研究有助于建立法的价值理论体系,以弥补当下法学理论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