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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超重、肥胖少年儿童制定以运动为主的长期综合干预运动处方,以降低超重、肥胖少年儿童的体重,提高其身体素质,探索长期干预在学校体育中的可行性。方法:本实验对北京市景山学校11-13岁超重、肥胖少年儿童,随机抽取60名,分成2组,设干预组30名,对照组30名,每组男女各15名。在2008年10月-2009年9月,对干预组进行为期12个月的以运动为主的综合干预,干预包括:四个阶段的运动干预、饮食干预和行为矫正。实验使用韩国生产的天资220型对被试者的身体成分身体形态进行测量,包括身高、体重、脂肪百分比、身体质量指数和腰臀比。使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学生体质检测的测量仪器,对被试肺活量和运动能力400米、实心球和50米进行进行评测。通过对运动处方的实施,对干预后身体形态、肺活量和运动能力进行对比分析,并以运动为主的综合干预方法的效果进行评估。结果:1.实验干预后,身体形态干预组和对照组男女体脂百分比、身体质量指数都有显著性差异,女生腰臀比有显著性差异;干预组实验前后体质百分比有显著性差异,女生身体质量指数差异显著。2.干预组女生肺活量在实验前后有显著差异。3.运动能力在实验后,干预组女生在400米跑的测试中有显著变化,50米跑的测试中男、女生都有显著性变化;干预组在实验前后400米跑和50米跑的男、女生都有显著变化。结论:1.实施12个月的以运动为主的综合干预后,干预组的男、女生体成分都得到了较好的改变,并阻止了肥胖的进一步加重。2.实施12个月的以运动为主的综合干预后,肺活量在干预后实验组和对照组无显著性差异。但实验组女生在干预后有所提高。3.实施12个月的以运动为主的综合干预后,干预组身体素质有所提高。4.本实验对超重、肥胖少年儿童制定的以运动为主的12个月综合干预在严格规范的控制下顺利执行,并得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