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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边缘区是处于城乡交接,具有二元性、过渡性和被动性的不稳定存在和动态发展区域。作为介于典型城区与典型乡村的地域实体,是城市人口和功能扩散的空间,是城市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空间,是农村城市化积聚的空间,也是城区市民旅游和休闲娱乐的空间。由于城市边缘区与城区和农村地区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土地利用方式、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地差异,从而带来一系列诸如人口流动、土地利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治理问题。如何化解这些问题,促进城市边缘区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是大城市城市化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本研究以大城市边缘区成因与特征分析为起点,从治理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出发,运用治理理论的分析工具和文献研究、社会调查等研究方法,以北京市朝阳区城市边缘区(19个乡)为例,在分析大城市边缘区治理的成就和经验、困境和挑战的基础上,以实现大城市边缘区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从治理主体与体制、治理客体与对象、治理机制与工具的角度,探讨了大城市边缘区治理的目标、原则、思路与对策。 本研究认为,城市边缘区的形成和发展是城乡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中国,主要是城市由中心向外围扩张、农村面向城市的生产生活服务和农民由乡村涌向城市等多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城市边缘区的总体特征是非城非乡、亦城亦乡,在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和文化心理等方面具有从乡村向城区(或城区向乡村)的过渡性特征,体现为二元性与双重性、过渡性与不稳定性、被动性与不完整性。其中,二元性与双重性是城市边缘区最根本的特征,它既是城市边缘区形成的根本原因,也是城市边缘区治理问题的根源和治理的出发点。 本研究认为,城市边缘区的治理在大城市发展与治理、城市边缘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城市边缘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滞后于城市化和城市边缘区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治理主体单一,治理体制不健全;治理客体复杂多样,问题群拥而至,治理对象间以利益为核心的冲突严重;治理机制不健全、运行效率低下,治理工具和手段单一、落后,管制过多和服务不足问题突出。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区扩大的挤出效应、城市边缘区的被动城市化、城乡问题在城市边缘区的叠加和城乡文化冲突。 本研究认为,城市边缘区作为城区与农村的过渡地带,由城区向乡村延伸距离不同的地区表现不同,使城市边缘区由城区向乡村呈现出光谱状的类型分布,即准城区的城市边缘区、城区化的城市边缘区、典型的城市边缘区、城市化的城市边缘区和准乡村的城市边缘区。不同类型城市边缘区的公共事务、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工具和手段、治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而不同类型城市边缘区的治理目标、治理重点、治理政策和治理措施等也都不同。城市边缘区的分类治理,就是要针对不同类型城市边缘区的特点分别规划和决策,采取“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式的治理,避免“一刀切”式治理的弊端。 针对大城市边缘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本研究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出发,提出大城市边缘区治理要以治理决策科学化、治理主体多元化、公共服务均衡化和创造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多元主体合作协同和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科学治理、民主治理和依法治理的理念,从转变治理观念与意识、创新治理体制与机制、完善治理工具与手段和分类治理的角度,把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治理主体的积极主动性,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整体协同作用,以城乡一体化为突破口,推动城市边缘区“五位一体”的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生态的城市边缘区。 本研究认为,达成上述治理目标,大城市边缘区的治理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城市边缘区的治理。要根据城市边缘区梯度发展的现实,推进城市边缘区的分类治理。即不同类型的城市边缘区要采取与其区域特征相适应的治理模式,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体制机制、治理工具与手段要因梯度发展阶段而不同,做到因区制宜、一区一策和差别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