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效益原则在法律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来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cguy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轰轰烈烈的经济体制改革下,中国的经济已经起飞,相应的法律体制构建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如何把外国的先进法律制度与本土法治资源相结合?如何把本国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具有中国特色创新意义的法律制度确立下来以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本文以法律原则中的效益原则作为解决问题的线索,对中国法治资源与制度构建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一章引言部分将简要介绍提出问题的背景,笼统的阐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理念不应等同于外国的法治精神。继而对法律原则和效益原则的概念进行陈述,为后文论述的展开做好准备。另外也将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范围和方法。   第二章对中西方的法律文化精神作了一定的说明,揭示这些法律文化领域的问题是社会构建法律制度的基础性资源,并通过对比指出中西方法律精神的本质不同,指明这种不同具体表现在发展历程和法治思想的内容上,并从这种不同中找到在其中起关键性作用的效益原则。兼顾效益原则和公平原则能够使中国的法治道路既能吸收外国的优秀法治思想和制度,又能吸收本土资源,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通过论述效益原则在我国经济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刑法等现行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各个部门法中所呈现的效益原则的精神内涵。论证效益原则所发挥的作用能为实践所认可,从而应该将这一原则提升到更高位阶的基本原则的行列中。同时我国法律制度中尚存的不足可以通过效益原则基础地位的奠定得到缓解和最终解决。   最后一章通过尝试将效益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植入现行的宪法和民法中,发现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已然存在现实的土壤,使得效益原则在其中能非常顺利与我国法律体系进行融合,并产生良好的效应。以此说明效益原则的基本原则地位的确立是可以践行的。
其他文献
董事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者,拥有自由的经营管理权,但作为代理人和受信托人,要承担信义义务,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面对股权分散带来的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董事作为公司强大
我国传统的高消耗与低利用的经济增长模式带来了严峻的环境与资源问题,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应运而生。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制度之一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保护环
体育与经济相结合而形成体育产业是现代体育发展最为突出的特点,体育产业正在逐步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伴随着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的核心问题,它就像一把“双刃剑”,用的得当,能够实现个案正义;用的不得当,就会极大的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强大的行政权,一方面,对公安机关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巨大优势,即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起到了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国家统治的作用;另一方面,容易对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为了防止公安机关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很多地方行政机关都在摸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