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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法制传播的研究少有人涉猎,结合中国实际的媒介法制传播研究更是一片空白,本文试图在此领域进行尝试。 全文共分五部分: 绪论部分对“中国媒介法制传播”的概念进行了严格界定。 第一章以时间和媒介技术的演进为线索,对中国四千多年来媒介法制传播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系统梳理。 第二章对媒介法制传播的特性和功能进行了阐述。媒介法制传播的突出特性是它受政治因素的影响特别明显,媒介的“议程”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来设置。媒介法制传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化功能、舆论监督功能以及娱乐功能三方面。 第三章在对媒介法制传播效果的内涵进行阐释后,着重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大众传播媒介法制传播负效果的表现形式:法制传播文本出现信息误差,从而误导受众;侵害民事主体的名誉权;色情、暴力内容充斥法制传播文本,误导受众价值观,引发犯罪:媒介监督职能行使不当,影响司法的独立与公正。在此基础上,从传播者、传播文本、媒介、受众等角度提出改进媒介法制传播的五项措施。 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小结,并提出媒介法制传播研究中亟待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