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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人类生存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2004至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11年以中央1号文件的形式聚焦“三农”问题,足见国家对农村改革与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而土地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一直影响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主要问题。当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使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而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200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重庆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试验区,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为更好地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绩效评估,科学合理的评价不同农村土地流模式所产生的绩效,选取适宜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文选取了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方式、效果等较具有代表性的重庆市江津区为研究区域,在研究区206份农户问卷调查和相关部门收集资料的基础之上,通过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适宜的评价模型,对比分析不同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所产生的绩效。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根据对206份农户调查问卷的整理分析,按流转主体的不同将研究区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划分为以出租为主的农户自发流转模式(简称农户自发流转模式)、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市场参与流转模式(简称市场参与流转模式)和以反租倒包为主的集体主导流转模式(简称集体主导流转模式)。并融合委托代理理论,对三种不同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特点与形成机制进行了分析。(2)通过对206份农户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研究区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以转出行为为主,占比74.27%,转入与不参与土地流转行为的发生较少。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主要受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农户劳动力禀赋以及社会保障功能等因素的影响。(3)从农村土地流转的目标和功能出发,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共选取12项指标来评价农村土地流转的经济绩效、社会绩效、生态绩效。并运用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对农村土地流转绩效各评价指标进行组合赋权。构建农村土地流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全面考察农村土地流转成效的有效途径,有助于鉴定不同流转模式的实践效果。通过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不同流转模式单一绩效上的差异具有重要的指示意义,不宜忽视。农户自发流转模式、集体参与流转模式、集体主导流转模式都能在不同程度上产生正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农户自发流转模式产生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分别为38.64和36.92;市场参与流转模式产生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分别为63.83和97.48;集体主导流转模式产生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分别为61.82和58.97。而所产生的生态绩效并不均为正值,农户自发流转模式产生的生态绩效为-28.18;市场参与流转模式产生的生态绩效为14.59;集体主导流转模式产生的生态绩效为-71.65。结果表明,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带来的单一绩效不一定同时优于另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但是,相对而言市场参与流转模式对资源要素的要求最高,集体主导流转模式次之,而农户自发流转模式则要求最低,故其在农村发展较为普遍。(4)通过对三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综合绩效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农户自发流转模式产生的综合绩效为29.94,市场参与流转模式产生的综合绩效为91.10,集体主导流转模式产生的综合绩效为46.40。结果表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市场参与流转模式产生的综合绩效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