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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重要的一部分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20多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的同时还有一些住房问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来解决。本文首先详细地分析回顾了20多年的房改历程,分为两个大阶段:90年代前改革酝酿试点期,这期间房改只是在小范围内进行,福利分房制度开始松动,住房市场刚刚起步;1992年开始,房改开始全国推广,住房市场也蓬勃发展,并迅速释放出巨大能量,1992到1995年就完成了一个发展周期,1998年完全实现了货币化分房,住房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逐年的住房销售量节节攀升。
渐进性改革是我国改革特色之一,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房改的目标也是在改革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分析后将其归纳为3个目标:1)住房商品化,市场化;2)促使住房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3)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本文在第二章里就通过历史分析和计量检验的方法来研究这3个目标的实现情况,结论是住房商品化和市场化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居民住房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人均建筑面积2004已经达到25平方米。
住房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一目标需要谨慎待之,计量检验表明,住房投资增长对经济增长没有显著影响,反倒是经济增长对住房投资的增长有显著的影响,确实,住房改革应该是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住房问题,而不是利用住房来刺激经济。另一方面,住房产业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多表现为对相关产业的带动,那么住房产业就成为一把双刃剑,如果发展得当,就会和相关产业一起繁荣发展,否则发展过头就会“一损俱损”,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这一目标远未完成,用于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供给的经济适用房的定位不清,涵盖面过于宽泛,一方面,每年占总住房投资的6%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满足60%一80%的家庭的需要显然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我国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长缓慢,导致其商品房购买力不强,近几年经济适用房投资却逐年下降,这样导致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因而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还未完成,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应该成为今后改革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