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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按揭自20世纪90年代从香港引入,已是家喻户晓,并成为人们首选的购房方式。按揭贷款业务在银行广泛开展,甚至成为银行的主要放贷形式。由于按揭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主体,多种法律关系,银行在按揭贷款中扮演着多种角色,因此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险。在按揭贷款中,银行面临着源于开发商、购房者的信用风险,银行自身存在的流动性风险,政策、经济等宏观环境变化导致的风险,此外,按揭业务的特殊性也会给银行带来风险。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是以承担风险、控制风险来盈利的,而商品房按揭中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情况,直接决定了按揭贷款的优劣,影响银行存贷业务的开展,甚至关系那些按揭放贷比例高的银行的存亡。然而我国内地按揭业务起步较晚,现行法律规定不统一,按揭制度迟迟未能建立,各种配套措施不健全,致使银行面临巨大风险。近年来,商业银行商品房按揭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和违约率不断上升,银行起诉客户房贷违约的案件,也从过去的零星案件发展成为经常。在商品房按揭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的今天,如何防范银行风险以保障房地产业和总体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促进金融业的良性循环就成为重中之重。因此,我国应当在借鉴英美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按揭贷款银行风险防范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按揭中出现的新问题和银行实践,针对我国目前银行风险防范不足,通过对按揭制度的确立,相应配套制度和银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在商品房按揭中的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