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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迅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作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核心,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金融衍生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一国金融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发达国家或者新兴市场都在不断地发展金融衍生交易市场。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正在逐步开放并创建自己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相关品种建设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已经开始。而作为金融衍生晶交易的重要主体之一的商业银行,也已经拉开了衍生交易的序幕。2004年下半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一批国内外商业银行先后获得金融衍生品经营资格。但是,囿于我国规制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导致商业银行参与力度较小,而金融衍生市场经历了十余年,仍然处于品种单一、规模较小的起步阶段。在这种环境中,商业银行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最大风险,就是法律制度所产生的影响。
本文从分析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基本情况出发,结合我国法律制度环境,提出法律制度风险是目前制约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发展的瓶颈,完善法律制度是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产生的法律制度风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借鉴国际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经验和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对如何控制和减少法律制度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