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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是苏维埃政权的主要缔造者和苏俄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者,他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思想是其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俄国国情相结合,在组织俄国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发展丰富起来的。文章结合列宁相关的著作文本和前人的一些研究成果,从四个部分对列宁的法治教育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研究。第一部分是列宁法治教育思想的形成,该部分结合俄国十月革命前后的一些现实因素和历史背景,对列宁法治教育思想形成的动因以及发展过程进行较为清晰的论述。第二部分围绕列宁法治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展开,文章认为列宁的法治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其重视宪法教育、司法教育,重视对国家公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以及重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文章第三部分讨论列宁法治教育思想的历史价值:在理论价值方面,列宁将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教育学说和俄国的实际国情结合,探索出了适合俄国国情的法治教育方案;同时,列宁开创性地提出了法治教育的人民性这一价值取向,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建设和教育理论;在实践价值方面,列宁的法治教育思想引导俄国人民在较短时间内了解和熟悉了本国的各项法令和法律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俄国的司法公正,有效地提升了布尔什维克党党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人民知法、守法、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法律意识,并且有效地改变了政府公务人员盲目执法的状况。文章最后一部分探讨列宁法治教育思想对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些启示,主要包括:一是要加强全民的宪法教育;二是要加强国家司法教育;三是要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四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五是要着力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