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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城镇化”以及“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仅依靠政府财政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应运而生。国家引入PPP模式的政策预期是试图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技术、信息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但PPP模式实施以来,出现如下问题:(1)PPP项目落地难,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意愿不足;(2)部分政府滥用PPP模式,将PPP模式作为政府融资的渠道,60%的PPP项目往往是采用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方式,PPP模式实际异化成了“明股实债”,这意味着大部分PPP项目最后由政府兜底,背离了国家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的初衷。上述问题引起了学术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论,争论焦点在于:(1)如何解决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足的问题?(2)PPP模式异化成“明股实债”的制度根源是什么?如何才能改变“明股实债”的现状?(3)PPP模式实施以来是否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这些问题是PPP项目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关系到PPP模式的未来走向,本文试图从政治激励的角度分析上述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鉴于政府是PPP模式的重要推动力量,本文依据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PPP模式中的政治激励模型,分析了PPP模式现状的成因,讨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激励对PPP模式的影响。结论表明:PPP项目落地率低的制度根源是地方政府官员习惯了强激励的考核方式,官员的理性选择是以较低的努力成本获取较高的奖励程度,从而获得晋升机会,由于PPP考核指标与更重要的考核指标相冲突,地方政府官员在推动PPP项目时消极懈怠,进而导致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意愿较低。第二部分,研究了如何解决PPP合同不完全约束的问题,采用事件分析法考察了2015年至2018年PPP项目公告的市场反应。结论表明:投资者对PPP的态度与一般项目没有显著差异,但具有政治激励特征的PPP项目更受投资者的认可,这意味着对政府的政治激励能有助于解决PPP项目的不完全合约问题。第三部分,从晋升激励的角度分析了“明股实债”现象的成因,并提出了政策建议。结论表明:官员的晋升激励越大,官员越倾向于选择政府承担更多风险的PPP项目,表现为政府付费和可行缺口的支付方式为PPP项目兜底,从而将社会资本的“股”异化成为政府的“债”;随着官员年龄和任期的增长,晋升概率下降,晋升激励增强,官员会选择政府承担更多风险的PPP项目,在官员任期第四年或者官员在年龄到54岁达到顶峰,当任职超过4年或年龄大于55岁,晋升激励下降,政府承担更多风险的PPP项目显著减少;法制环境调节晋升激励与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关系,法制环境越好,越能规范官员权力,官员基于晋升激励而承担更多风险的PPP项目的行为越受到抑制。第四部分,采用210个城市2011-2017年城投债和PPP项目的数据研究了PPP是否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结论表明:PPP项目不仅可以直接解决地方政府项目资金短缺问题,也可以间接的通过土地收入及城投债发行进一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约束;其传导机制是PPP项目的投资可以资本化到土地中,提高了政府的土地收入,地方政府以土地收入为抵押提高了城投债发行规模,PPP项目在政府融资过程中事实上起到杠杆的作用,比一般的政府自身固定资产投资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