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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以来,已经走过87年的光辉的历史道路,其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和确立的,她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是符合中国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路线、政策措施,正是由于这些方针路线、政策措施得到积极有效的贯彻执行,我国经济社会在短短的20多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尚处于不完善阶段,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文卫等发展很不平衡,各级党委在决策制定出台后的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政策走形、梗阻的现象,很多科学的决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被曲意歪解,“变通”执行,最终变成一纸空文。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二是违法违规,失信于民。这些执行政策不力、变通、变形,甚至不执行,以及政策执行程序的扭曲,导致各级党委制定的政策在执行中效果异化,不仅阻碍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发展,更是伤害了民心,损害了党的执政基础,降低了党的威信。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在各级党委系统特别是地方党委系统中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科学、规范的督促检查运行体制,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政策得到有效执行、顺畅执行,最终实现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执政地位不断巩固,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更加美好。
笔者结合从事地方党委督查工作的实践,以南通市为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地方党委督查方法、提高决策执行效果从理论和实际操作中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提出:一是在督查工作制度体制层面,要规范党委督查立法,要规范党委督查组织,要赋予职权,强化党委督查权威;二是在督查工作具体规则层面,要完善督查内循环机制,加强督查调研,完善督查对决策的评价作用,改进具体工作方式,加强督查队伍建设,提高督查工作能力;三是根据当前地方党委督查工作的几种典型模式,提出了完善南通市委督查工作具体实践之对策。力图通过对这三方面的阐述,借修改中办发(1999)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之机,研究地方党委督查体制的构架和方法创新,为提高地方党委的决策执行力,决策科学化略尽绵力。
本文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追溯并梳理地方党委督查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分析地方党委督查的背景、特点、成效,阐述了地方党委督查体制形成酊必要性;第二部分对现行中共南通市委督查体制工作现状与成效进行分析;第三部分着重对地方党委督查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行思考;第四部分则针对问题,提出完善南通地方党委督查体制的对策,从而提升地方党委督查的质量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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