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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翻译报告的翻译原文节选自Race, Law, and American Society:1607to present (2nd Revised Edition)《种族、法律与美国社会-1607至今》(第二次修订版)第四章(伦敦:劳特里奇书局出版,2013.)。该书作者为美国作家葛罗瑞亚·简·布朗尼·马歇尔(Gloria J Browne Marshall),她也是纽约城市大学约翰杰刑事司法学院(CUNY)宪法学的副教授。本书介绍了殖民时期至今,美国法律中所涉及到的种族问题,分析了其中一些关键庭审案例,论述其在美国社会历史中的影响,并呼吁种族自由与平等;此外,本书涉及的主题包括:教育,财产所有权,选举,服役,司法,公民自由和国际主义。笔者所译部分为本书第四章:公民自由与种族司法公正。本章按照时间顺序,例举了美国历史上例如“示威游行”,“静坐罢工”,“城市起义”等著名的种族法律案例,主要论述黑人为争取基本权利,自由以及一等公民的身份而进行的长久抗争。此外,本章深入探讨了黑人怎样运用来之不易的公民自由权进一步获取自由。自殖民时期开始,黑人作为白人的奴隶,不享有公民自由权;虽然之后奴隶制被废除,但是奴隶制残余仍然存在,黑人为获得白人所拥有的公民自由和司法公正,不断进行“平权运动”,并逐步获得宗教信仰自由,婚姻自由,言论自由,交际自由等方面的公民基本自由权利。弗吉尼亚州“贝利诉波恩德克斯特案”充分体现黑人禁止实践个人意愿;“邓马克.维西案”反映出黑奴无权决定自己的自由与生死;“示威游行与静坐罢工”则引起全民关注,获得了民众支持;“佩斯诉阿拉巴马州案”阐述黑人为跨种族婚姻自由付出的努力等。在完成翻译项目的过程中,译者遇到以下难点:其一,在词汇层面,部分单词的本意放至中文语境里表达不通顺;其二,在句法层面,原文较多长难句,增加了理解上的难度;其三:在语篇层面,文化与个体差异使得行文连贯通畅也有一定困难。本项目包括两部分:原文英译汉及翻译报告。翻译报告针对以上所述难点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词汇层面,对于特定语境中词意的翻译,主要采用词义引申的方法,以达到语义畅达;句法层面,针对长难句特别是复合句的翻译,主要采用句式重构,以求译文通畅;语篇层面,译者以汉斯·弗米尔提出的“目的论”为指导,结合多种翻译技巧,以保证译文通畅连贯。本翻译项目的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译文对了解美国法律进程及演变有研究价值;另一方面,翻译报告中所讨论的翻译策略,如词义引申,增删重组,句式重构等,为类似翻译提供一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