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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制度对推进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仲裁裁决的最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及主要仲裁机构纷纷展开对临时措施制度的研究和立法实践,其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示范法》的改革为契机对临时措施制度进行的改革尤其引人注目。在改革过程中,各方无不以提升本国国际商事仲裁影响力为宗旨制定适合于本国的临时措施发布与执行制度。在我国为改善仲裁环境而进行的针对临时措施制度改革的理论研讨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重要的理论研究成果,但仍有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拟通过比较研究以及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现有理论研究中出现的部分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在我国现有理论对临时措施制度运行的全部过程均有较为系统的论述的情况下,本文选取发布权限模式以及临时措施执行的方式的利弊评鉴两个问题展开本文的分析论述。在对既定的研究对象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首先对理论研究中被学者错用的基本概念进行分析以便于后续的研究能够在正确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其次是将最新的立法和研究资料纳入本文的理论研讨中,使对临时措施的理论研究跟上国际潮流,再次是对现有理论中借鉴先进立法经验时未能够明确的事项进行利弊评鉴,以便于立法和理论研究做出正确的判断,最后,本文将以促进仲裁程序的独立性拉近仲裁庭与法院之间的差距作为全文临时措施研究的基调,以期使学者们从临时措施的运行的角度更多地转向从促进仲裁独立性的角度研究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