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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评价改革是整个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中起着导向与监控的作用。学习成绩评价是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采取一定的手段,对学生通过教学所发生的行为,予以确定的过程。学习评价的对象是指学生的学习过程以及结果。体育学习成绩评价是依据体育课程标准中有关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标准、评价的形式和学习领域目标的要求,结合学生身心特点、认知水平和实际能力等情况,采用学生自评、组内互评和教师评价等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教学实践证明:普通高校体育课学生学习评价在整个高校体育教学系统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若对学生及时、客观地的评价,将有助于高校体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相反,不恰当的评价将给高校体育教学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与教学指导纲要》,新纲要中对我国普通高校学生体育课学习评价进行了新的要求,评价功能要求淡化甄别与选拔,注重学生的体育学习态度与情感的发展,突出过程性评价。然而新《指导纲要》中提出的只是一种评价改革的思想,没有具体的评价体系和可操作性量表,对于各高校具体实施评价带来了一定制约作用。本文应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教育评价理论、学生学习成绩评价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吉林省普通高校体育课学习成绩评价体系的现状等进行研究,依据新《指导纲要》的要求,对其进行辩证分析,在《指导纲要》下对普通高校学生学习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设计出一套能够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突出过程性评价的多主体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分布,旨在为高校体育教学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本文建立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指标体系是符合《指导纲要》对学习评价的要求,能够充分体现学生在体育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它运用现代教育评价理论,突出评价是为了发展学生终身体育的目的,并从教师、学生之间和学生三个评价主体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多角度评价,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本文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试图为吉林省普通高校今后的体育教学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