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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理论作为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平等理论无疑是其中最为著名的理论之一,可以说当代关于平等理论的辩论主要是由罗尔斯的平等理论所激发的。“差别原则”作为罗尔斯的平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界定处境最差者时仅以“社会基本善”为指标,这使罗尔斯的平等理论面临着忽视责任问题的批判。当代法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对罗尔斯的平等理论进行了批判和再建构,以“资源”替代“基本善”,建构了一种名为“资源平等”的分配正义理论。德沃金试图将责任纳入平等理论之中,这主要体现在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中,该理论目标意为由“抱负”等选择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是被允许的,个人应为之承担责任,但应排除“禀赋”等原生运气因素对分配的影响,个人不应为之承担责任。实际上,德沃金的这一努力是试图调和平等与责任,他的尝试成功吗?
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之间有没有内在的一致性以及德沃金通过虚拟保险市场对“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之间张力的化解是否成功?本文认为资源平等并没有成功地将责任纳入平等理论之中,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张力:“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相互消解,越是“敏于抱负”,就越不能实现“钝于禀赋”,同样,越是“钝于禀赋”,就越不能实现“敏于抱负”。实际上,完全的“敏于抱负”和完全的“钝于禀赋”在道德上缺乏可行性。同时,德沃金通过虚拟保险市场对“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之间张力的化解是不成功的,这与虚拟保险市场既不能实现“敏于抱负”,也不能实现“钝于禀赋”有关,同时也与虚拟保险市场的双重面孔有关:“结果导向”和“程序导向”。
本文以探讨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为主线贯穿始终,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研究什么问题、为什么研究该问题以及如何进行研究。第一章探讨以罗尔斯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平等观在个人责任问题上所面临的批判,这是资源平等的理论起点。第二章探讨德沃金是怎样将责任纳入平等理论之中的,德沃金对平等和责任的调和主要体现在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中,其中当然包括对资源平等的基本理念的梳理,这主要是为下文的论述奠定基础。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之间有没有内在的一致性?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主要以对选择和运气进行区分的角度来进行探讨。第三章以“敏于抱负”为基点,探讨“敏于抱负”与“钝于禀赋”之间有没有内在的一致性?本章认为“敏于抱负”消解了“钝于禀赋”,越是“敏于抱负”,就越不能实现“钝于禀赋”。第四章主要以“钝于禀赋”为基点探讨“钝于禀赋”与“敏于抱负”之间有没有内在的一致性?本章认为“钝于禀赋”消解了“敏于抱负”,越是“钝于禀赋”,就越不能实现“敏于抱负”。通过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论述,本文认为“敏于抱负”与“钝于禀赋”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张力,即“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之间缺乏自洽性。德沃金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之间所存在的紧张关系,并试图通过虚拟保险市场来化解之,这种尝试成功吗?这是本文第五章所要探讨的问题。本章认为德沃金通过虚拟保险市场对“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之间张力的化解是不成功的,这既与虚拟保险市场不能实现“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有关,也与虚拟保险市场的两种不同导向--“结果导向”和“程序导向”--有关。
人们通常认为就德沃金与罗尔斯和罗伯特·诺齐克在平等理论上的亲疏关系而言,德沃金与罗尔斯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而与诺齐克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本文在第六章通过对德沃金的资源平等与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诺齐克的资格理论的比较来审视上述观点,以在比较中对资源平等进行理论定位。本章认为就平等理论而言,德沃金晚期已渐趋保守,其平等立场与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已“渐行渐远”,而与诺齐克的资格理论已“渐行渐近”,原因在于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是“结果导向”的,资源平等和资格理论是“程序导向”的--虽然早期德沃金的资源平等也有“结果导向”的一面,但其晚期主要强调“程序导向”。最后是本文的结语,阐发本文的主要观点,即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之间存在一种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