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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各种新的电子产品层出不穷,各种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间隔越来越短,废弃的电子产品越来越多。不仅对城市的发展产生影响,更是对环境产生巨大影响。一方面电子废弃物会对水、土壤等环境要素造成污染。处置不当更会危害人体健康。另一方面,电子废弃物本身的资源特性,又使其成为资源再生产业的一个重要原料来源,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又能够促进循环经济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对解决电子废弃物问题也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在立法上,出台了一系列诸如《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环境法律规范。从法律层面对电子废弃物回收提供保障。在政策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些政策制度,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政策方针,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提供政策支持。文章围绕电子废弃物展开,从对回收处置主体的责任义务,回收体系的构建和法律责任制度与激励制度这三个方面对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针对相应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分为五部分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是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概述,主要内容是介绍电子废弃物定义和它的三个特征,分别是数量上高增长性、高环境污染可能性和处置要求的高技术性,阐述作为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的三大理论基础:循环经济理论、风险预防理论和责任扩展理论,按照法的效力层级对现行有关电子废弃物的法律规定进行介绍以及对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是对国外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进行分析,主要是对欧盟、美国和日本三地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了解分析,发现国外制度的优势。从研究中得出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三个需要我们借鉴的地方,分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回收处置中的作用和构建科学合理的回收体系。第四部分是对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的分析,得出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的缺陷在于,首先是主体责任规定和履行不完善,包括生产者、政府、消费者和其它社会组织四类主体的责任规定和履行不完善,其次是多渠道回收体系建设的不合理,包括回收模式的不合理和付费机制缺失两个层面,最后是法律责任制度和激励制度的规定不完善。主要从法律责任的内容和激励制度的内容展开。第五部分是结合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国外制度的优势,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完善,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对生产者责任进行完善,按照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划分对政府责任进行完善,按照消费者和其它社会组织在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中的作用进行完善。其次是对回收体系的完善,要求建立合理的回收模式和科学的付费机制。最后是对法律责任制度和激励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分别从法律责任内容的制裁和强制两个方面和对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激励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