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财务困境研究一直是公司财务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国内外学者都对此进行了深入地探索。目前对于财务困境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通过财务变量建立预测模型进行分析,而对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深层次原因的分析并不多见。 从Fitzpartrick(1932)用单变量分析方法对财务困境研究开始,到目前神经网络引入财务困境研究,学者们对于财务困境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认为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困境的理论研究不足,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分离;2.绝大部分的研究都是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基础而忽略了大量的表外信息;3.本文认为用财务变量建立预测模型对公司财务困境进行预测只是一种基于样本的相关性分析;4.财务数据是一个公司一段时期运营结果的反映,是一种事后的反映,不能及时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5.不同学者建立的模型包含了不同的变量,众多的预测模型使模型使用者感到困惑。近来,一些学者已经注意到了以往财务困境模型建立中的不足之处,他们分别从公司治理的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设计实证命题并选择相应的替代变量进行了验证。Tsun-Siou Lee和Yin-Hua Yeh(2002)考察了大股东对小股东财富侵吞对公司财务困境的影响;Fathi Elloumi和Jean-PierreGueyie(2001)以及陈超等人(2002)考察了董事会特征与财务困境的关系;姜秀华、孙铮(2001)在财务变量的基础上加入了股权集中程度变量作为公司治理变量的替代变量进行了研究。本文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困境之间的关系我们从所有权结构、代理成本、董事会、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等六个方面建立了九个假说,并从理论上对每一个假说做了细致的分析。本文建立的九个假说为::国家持股比例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公司的股权代理成本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董事会的规模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董事长与总经理二位一体性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董事、监事、高管持股人数比例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困境的概率呈负相关关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数<WP=43>额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公司关联交易的数额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公司其他应收款数额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注册会计师对于公司财务报表的评价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呈负相关关系。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对我们建立的假说进行了检验。本文选取的困境公司为2000—2002年因财务状况异常而被特别处理的公司,并剔除了对会计报表弄虚作假的公司。为了检验我们的假说本文选取了大量的公司治理替代变量,并从所选公司的年度报告中获得了所需数据。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Logsitic回归模型对公司财务困境进行分析。本文最终建立了5个模型。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发现代理成本、担保总数/净资产比率、关联方交易总额/年销售总额、其他应收款/流动资产、审计意见的数量表示的系数都是正值,并且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公司代理成本越高、担保总数/净资产比率越高、关联方交易总额/年销售总额比率越高、其他应收款/流动资产的比率越高、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评价越地低,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就越大;董事、监事、高管持股人数比例的系数是负值,并且显著区别于零,说明董事、监事、高管持股人数比例越高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就越小。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都有国有企业背景,因此与所有权结构相关替代变量并没有在困境和非困境公司之间显示显著的区别。在与董事会相关的三个替代变量中,只有董事、监事、高管持股人数比例在困境和非困境公司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对公司财务困境存在着解释力,而董事会人数、董事长和总经理二位一体性并没有在困境和非困境公司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对于董事会与公司财务困境的关系还有待从理论和实证上做进一步的研究。从总体来讲,本文的实证结果支持我们建立的、、 、、、6个假说,而命题、、没能得到很好的支持。通过以上的分析本文认为我们得到实证结果较好地支持了本文所建立的假说。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发现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和弱化的公司治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公司治理结构弱化的公司中,控股股东、管理层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转移侵吞着上市公司的财产,渐渐地使上市公司变成一个空壳。在这些侵吞行为下,有些上市公司随着优良资产的流失慢慢地陷入了财务困境;有些公司则因为被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一下子就陷入了困境的深渊。因此,本文认为加强公司治理是预防公司进入财务困境的根<WP=44>本途径。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得出几个方面的政策暗示:对于上市公司来讲,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加强对管理层的授权和监督,特别是对重大事项的授权与监督,比如公司对外最大担保数额的授权,最高关联方交易限额授权等等,这样可以降低管理层对公司财富的侵吞;公司监事会应当充分行使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监督的职能,从权利制衡的角度充分发挥其自身作用,维护公司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