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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官惩戒制度是健全我国法官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重要价值:有助于维护司法独立,规范法官行为,遏制司法腐败,促使法官依法高效率裁判案件,保障诉讼当事人以及其它诉讼参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得以公正处理。鉴于法官惩戒制度的重要性,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件对此作了一些零散的规定,但其中还有很多不成熟、不完善之处,需要对其加以改革和完善。文章立足中国国情,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法官惩戒制度进行分析,立图构建适合中国司法需求的法官惩戒制度。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概括了法官惩戒的概念和内涵,进而围绕法官惩戒制度的理论基础来论述建立法官惩戒制度的价值。法官惩戒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有:权力制约的内在需求,司法独立的需要;司法活动的内在规律和法官职业的特点所要求。健全我国法官惩戒制度有助于规范法官行为,防治法官腐败,保障法官的合法权益,防止法外干涉,有利于法官独立审判,保障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第二部分:本部分以美国、法国、德国为例介绍西方国家的法官惩戒制度,并对其共性和特点进行总结。发达国家建立法官惩戒制度的理论前提是保障司法独立,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一般西方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法官惩戒机构,严格规定了法官惩戒的事由、程序和措施,为被惩戒法官提供了充分的程序保障。第三部分:本部分从惩戒的主体、事由、程序、方式四个方面介绍我国现行的法官惩戒制度。法官惩戒的主体主要是各级法院的监察部门;惩戒的事由包括违法审判行为和司法外不当行为;惩戒的程序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人民法院查处违纪案件的暂行办法》里的规定;惩戒的方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罢免。本部分还对我国现行法官惩戒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惩戒机构设置不合理;惩戒事由存在缺陷;惩戒程序行政化且操作性不强;惩戒调查手段简单无力。最后:针对当前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最为广泛的错案追究制进行了论述和评价。第四部分:针对第三部分指出的我国法官惩戒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应该适度引进法官自治的观念,建立主要由资深法官组成的法官惩戒委员会,由其通过司法程序对违法违纪法官进行惩戒;以程序标准作为衡量“错案”的准则;制定《法官惩戒法》具体规定法官惩戒的机构、事由、程序和方式,使得对违法违纪法官的惩戒真正有法可依。在法官惩戒制度构建上,文章或许存在一点创新,但由于理论积累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匮乏,本论文研究仍存在诸多的不足,这些不足和缺憾希望能在今后对法官惩戒制度的进一步研究之中得到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