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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中就高等教育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做出明确规定: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高等学校的四大职能主要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而高校社会服务这一职能是检验其他三项职能的最佳渠道,也是高校的最终归宿。1862年由美国林肯总统签署的《莫雷尔法案》是最早提出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它规定各州凡有国会议员1人,联邦政府便拨给土地3万英亩,可用其收入作为建立农业和机械工程学院的基金,培养发展地方工农业所需的专门人才。这就是著名的“赠地学院”的来源。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日趋重要。高等学校不仅担负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三大功能,而且还担负着服务社会的责任。这是社会与高校发展的必然需求。为了深入研究地方高校社会服务问题,以及找出解决地方高校社会服务问题的对策,作者查询了大量的国内外关于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的相关资料材料,并通过结合自身所从事的实际工作,运用问卷调查、对比分析、个案研究等研究方法,针对韶关学院开展社会服务的现状和内容,提出韶关学院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解决国内地方高校社会服务问题的对策。本文除结语部分外,全文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括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从整体把握社会服务是什么、为什么开展、开展的意义等。第二部分为对我国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的发展、内涵及必要性进行阐释,主要是从我国高校社会服务的发展、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我国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的特点、我国地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的必要性四方面介绍,进而提高对我国地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认识。第三部分结合自身所从事的实际工作以韶关学院为案例,对韶关学院社会服务的现状进行简要的介绍,从韶关学院和韶关市概况、韶关学院社会服务的基本情况、韶关学院社会服务取得的进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能够全面掌握韶关学院开展社会服务的现状。第四部分对韶关学院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分别从韶关学院社会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韶关学院社会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两方面剖析,把社会服务的制度、机构设置不完善、人才培养不能完全满足地方经济社会需求、科技服务层次比较低、缺乏系统化的信息交流平台、一些社会服务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和政策制度方面、地方政府层面、企业方面、韶关学院自身的原因充分融合,使问题和原因一目了然。第五部分针对韶关学院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的对策措施,主要从多方联动解决地方高校面临的外部条件和完善地方高校自身内部建设两方面出发,以不断完善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的法律法规、扩大地方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优化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的评估标准、实现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的良性互动、地方企业与地方高校积极合作为外部契机;以不断完善社会服务机制、加强专业建设、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转变观念、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内部动力,为地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最后,结语部分总结概括了地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研究心得,特别是韶关学院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研究愿景,以及个人在研究地方高校社会服务开展情况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困难,表达个人的预期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