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主体——“和谐人”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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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入来研究“和谐人”,符合逻辑,符合现实。“和谐人”研究并非空穴来风,有其重要的和会意义。“和谐人”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是对“自然人”、“道德人”、“经济人”等的扬弃。本论文意旨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人”的研究。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其基本范畴、理论框架等都处于探索之中。本文紧扣“和谐人”这一主题,以人是社会的本体基础与人的存在方式为理论线索,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现实切入点,研究了“和谐人”的内涵、外延及塑造。内涵指出了“和谐人”提出的理论依据,并介绍了“和谐人”的主客观特性。外延则是指“和谐人”的四个层面,包括:个体和谐、人际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谐人”的塑造包括塑造规范和塑造途径。在“和谐人”的塑造过程中,特别强调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渠道,进行反映时代特征的思想政治教育,直接关系着“和谐人”的塑造质量。简言之,论文就是交代“和谐人从何来”、“和谐人是什么”、“怎么做才能成为和谐人”这三大主题。“和谐人”研究不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主体基础,而且为人的存在方式发展提供新的思路,符合马克思主义人学发展的时代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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