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是二战中受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人民为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战争对中国造成了严重的创伤和损失。日本投降后,南京国民政府于1945年11月6日成立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负责日本战犯的处理工作。在国民政府设立的军事法庭中,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因其直属国防部、延续时间最长、审判对象多为特别重要的战犯而最为引人注目。南京审判,不仅是国民政府对日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民族历史的记忆也有着不可抹杀的意义,所以对于战后南京审判的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考察南京审判的背景,主要是盟国战后处理战犯的主要政策,国民政府处理战犯的政策及机构,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的成立等;第二部分考察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组成与设置,主要从体制上静态的考察战犯审判的法理基础、法庭的宪章、组成、设置及审判程序等;第三部分主要是以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为例具体考察战犯审判的过程及法庭各种角色的表达程序及内容;最后一个部分主要从社会层面来看战犯审判的社会参与、社会传播、社会效应以及与民众情感之间的张力等。通过这样的一种多视角的考察,试图勾勒出战后战犯处理的整体轮廓,在此基础上形成尽可能客观全面的认识,反思南京审判的制约因素、社会影响以及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