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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经济领域崭露头角并逐渐占据一席之地,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使得交易快捷便利,正逐渐改变人们的生活,互联网金融不仅为其他金融业务提供补充,其自身的业务也在不断创新。众筹融资模式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的精神内涵使其成为互联网金融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众筹网络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通常为个人或企业)将自己的创意项目发布在互联网众筹平台上,吸引社会公众投资者并筹集资金的一种创新型网络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模式通过互联网为项目融资,与传统的投资和融资模式大不相同。众筹融资对于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创业、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金融模式的革新发挥着引导和促进作用。目前我国众筹融资蓬勃发展,但众筹网站良莠不齐,众筹这种融资模式也一直处于我国法律的边缘地带,存在缺乏法律法规的规制、可能诱发欺诈或信用风险、众筹平台风险积聚、缺乏对投资者的保护、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问题。因此,在我国众筹融资目前仅是小规模的探索式的发展,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为使这种新型融资模式健康发展,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益处,应当制定专门的监管法律,明确众筹融资的法律地位,明确监管主体,建立行业自律协会,加强投资者保护等措施,促进众筹融资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助力。我国当前规制众筹融资模式的理论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保护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制度与项目发起者的融资效率之间究竟该如何取舍。美国采取的是倾向于投资者保护,对项目发起者采取有限豁免的制度,国内尚无定论。我认为,应当对此种模式进行借鉴,设定严格信息披露的同时,对部分金额较小的项目,采取有限的豁免。本文分别从众筹融资模式的含义、起源、类型、主体及流程,众筹融资的优势及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美国JOBS法案关于规制众筹融资模式的经验借鉴、对我国规制众筹融资的建议几方面加以介绍,以期对促进众筹融资模式在我国良性健康的发展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