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少数民族犯罪控制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quallc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显得比较突出,全社会治安形势比较严峻,犯罪发生率也在居高不下,其中少数民族犯罪也在逐年上升。目前,从全国而言,尽管少数民族犯罪率低于汉族犯罪率,但在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犯罪问题却比较严重,成为近年来令人关注的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不断发生的一系列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给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秩序和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同时,在内地各省市,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频繁,甚至在部分地区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给当地的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社会问题。在我国,各少数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在社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道德法律意识等各方面形成了不同于汉民族的特征,并且深受其影响。除此之外,由于历史和自然环境等诸多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内地省区相比仍然较为落后,民众生活条件较差,人口的整体素质相对低些,与外界联系较难,主流文化和观念的传播较慢,因此,少数民族群众在化教育素质和法制观念上也与内地汉族群众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别,少数民族犯罪与汉族犯罪之间也存在着差异。在很多少数民族群众观念中,传统习惯法和宗教法意识之残留尚未完全消失,还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他们的生活,甚至在有的地方其影响还大于国家的法律。正因为这些原因,少数民族在犯罪观和价值取向上与汉族有所不同,进而导致了少数民族与汉族对同样一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认识以及对各种犯罪的界定和处理上存在差异。从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的犯罪情况来看,在少数民族犯罪中,既有与其民族习惯或民族习性有关的犯罪,也有与其民族习性和民族特点无关的犯罪;既有轻微的违法犯罪,也有严重的暴力恐怖犯罪;既有因人民内部矛盾而产生的普通刑事犯罪,也有由国内外“藏独”、“东突”、等敌对势力所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犯罪趋势来讲,我国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犯罪率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从犯罪类型来看,呈现出犯罪主体越来越年轻化,农牧民或者无业人员、未成年人和女性犯罪不断增多,财产型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比重较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时有发生,外流人员犯罪和新型犯罪不断增加的特点。针对少数民族犯罪的特点,我国制定并实施理了“两少一宽”的民族刑事政策。但是,从几十年来的情况来看,在我国,“两少一宽”的民族刑事政策迄今未被上升到立法层面,司法机关也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对该政策的争议也较多。除此之外,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对刑法进行变通或补充,但是,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一个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出刑事变通或补充规定。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之下,我国提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其成为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依据有关权威性解释以及大多数学者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审时度势,以宽为主。从以上内容来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由“宽”和“严”两部分组成,其中,“宽”主要是针对轻罪,其表现为非犯罪化、非监禁化和非司法化,而“严”的对象是严重犯罪,是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严重、主观恶性较深,且具有较高人身危险性的犯罪人,定要坚持“严打”,对其予以采取严刑。我国复杂的国情和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决定了少数民族犯罪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少数民族犯罪作为一个复杂的,“敏感”的社会问题,其能否得以有效控制是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大事,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础。本文以我国新疆地区为例,对新疆少数民族犯罪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从犯罪学、社会学以及民族学等方面对少数民族犯罪进行分析,科学地揭示了少数民族犯罪现象,并且从刑法学、刑事政策学角度探讨少数民族犯罪控制问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犯罪控制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讨论,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少数民族犯罪的理论研究。全文主要包括6个部分:第一部分用事实材料和数据对我国新疆少数民族犯罪的基本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对新疆少数民族中多发的青少年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流动人口犯罪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分析这些犯罪的特点和发展变化。第二部分对中外学者有关刑事政策概念的理解和解释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和总结了中外学者对刑事政策概念的不同的观点。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刑事政策进行划分,探讨了刑事政策的不同类型。第三部分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研究,论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阐述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系,绍介新中国成立前后一个时期以来党和国家实行的若干刑事政策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联系。同时,分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其基本涵义和立论根据,剖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容,并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法理论、犯罪认识论和刑罚哲学等方面的根据。第四部分对我国的少数民族刑事政策进行探讨,解释我国“两少一宽”少数民族刑事政策之基本内容,形成过程和实施根据等,分析两少一宽刑事政策与我国基本刑事政策之间的关系,分析“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改进和扬弃“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改进的建议。第五部分在少数民族犯罪的控制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讨论。并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在民族地区如何进行刑事变通立法,在民族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如何实现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进行了探讨,在少数民族犯罪中如何控制死刑也表达了观点第六部分在宽严相济政策下如何实现少数民族犯罪的社会控制进行了讨论。在讨论中,对民族习惯法中的刑事和解制度作了解释,分析民族习惯法中的刑事和解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在少数民族犯罪的刑事和解过程中如何实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刑事法互动关系进行了探讨。与此同时,对少数民族犯罪原因作了社会学的分析,对少数民族犯罪的其他社会控制措施进行了探讨。
其他文献
青少年期是个体较容易受到朋友影响的一个时期。朋友对青少年造成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这取决于朋友的特点。研究表明,与具有问题行为的朋友交往会导致青少年自身
属性,是事物最基本的特性,它反映了事物原本的样貌。想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某一事物,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握该事物的属性。同理,在生物教学中,想了解生物学科的本质,以此为依据来改善当前
自黄侃提出建立训诂学以来,不断有学者研究训诂之学的现代化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训诂学理论研究呈现一片繁荣景象,著作和论文数量空前。张月明、杨光荣、王涛、周光庆、
社会的和谐以人的和谐为依托。人的和谐在本质上是人的关系的和谐和人自身的诸多方面的和谐,是围绕人所发生的各种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和迈向和谐的过程,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
<正>"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已经满一年,政策本身就是多方博弈的结果,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消费者还是处于弱势地位,但不管怎样,博弈后出台的新政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自2013年10月1日
新经济作为社会信息化发展带来的经济文化成果,是当前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重要环境。在新经济背景下,企业为更好适应市场发展变化,需要及时调整市场营销战略。随着电子商务、
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规范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一条政治伦理原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成
现代教育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学模式的更新,以计算机为辅助手段的教学在高等院校教学中的应用不断深入,对传统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实验教学是培养学
"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的基本范畴,也是文化自觉视域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逻辑起点,主要表现在:"现实的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产生和存在的现实基础;"现实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认同,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在经过理性思考、判断和选择后,理解、认可和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并自觉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外化为一定行为实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