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事登记是当事人为设立、变更、解散商主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依法予以核准注册的行为。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消除原有的商事登记制度在政府管控过度、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市场准入条件过高等方面的弊端,2013年起国家开始部署实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在国家改革政策的指导下,2014年3月1日起,扬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实施。旨在通过减少行政审批,放宽登记条件,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实现释放市场潜力,激发创业活力的目标。本文以2014年3月1日后办理过商事登记的市场主体为对象,采取问卷设计和谈话交流的方法,对扬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效果进行满意度调查。总体评价79分(百分制),达到比较满意水平。其中,登记人员服务、发照效率、注册资本金放宽等事项得分较高,网上登记、企业年报、“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事项得分偏低。经分析,市场主体性质、申请方式、经营和盈利状况等影响因素后,查找出网上登记服务不全程、企业年报公示不全面、推行“一照一码”不全员、“先照后证”落实不全力、企业住所放宽不全权五大问题,归纳了缺乏统一立法、部门协作、商改督查这三项导致事倍而功半的原因。在对比、借鉴美国纽约的自由登记、德国柏林的资格分离登记、法国巴黎的分类登记和日本东京的联网登记四类模式后,本文提出应加快商事登记立法工作的意见。重点立足扬州市一级层面,从“宽进”和“严管”两个基本点出发,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包括清理规范行业审批事项,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制”,强化“互联网+政务”的运用,整合涉企信用“大数据”,完善信用监管和约束机制,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以期充分释放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红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幸福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