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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农村土地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是我国农民的生活保障,我国土地制度完善与否与我国广大农民有莫大的关系。自1978年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以来,随着我国农业发展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缺陷逐渐凸显,阻碍了我国农民基于自己承包土地的可预期收益提高,也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在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农村土地为载体,以公平与效率为视角,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现状进行剖析,并结合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关于农村土地建议的相关规定,构建解决我国农村土地产权问题的路径。①
本文是遵循这样的思路论述的,本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新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该部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做了简要回顾,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大致分为四阶段即:土地改革、土地集体化、人民公社运动和家庭承包经营制。本文着重探究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制阶段的土地产权,该阶段又有两个阶段即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立和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第二部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公平性缺失。该部分在上文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回顾的基础上,以公平为视角,分析得出,现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存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配置不合理、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收益分配归属不完善等缺陷,为后文对其完善与创新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效率性缺失。同样本部分也是在基于第一部分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回顾的基础上,以效率为视角,剖析得出,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存在农村土地发包不利于土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短等缺陷,为后文对其完善与创新分析原因。
第四部分,公平与效率统一视野下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该部分首先论述在创新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过程中,应该注重的原则即公平与效率的动态相对的统一。然后,在第二和第三部分分析原因的基础上,从两个大方面对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