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权质押制度研究

来源 :湖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_u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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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的发展,专利申请每年递增,专利权充分发挥其无形资产的效用,专利权质押作为有效融资渠道,逐渐被中小企业重视。但专利权质押却还未充分开展,且大部分专利权质押是与其他有形资产抵押或质押一起进行的,专利权质押数量显得微不足道,因此大批有效专利并没有发挥作为无形资产的其他应有的效用,限制了融资渠道。专利权质押指专利权人以专利权作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履行担保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专利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由于专利权的知识产权特有属性——无形的财产权,使专利权质押在设立和实现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质押标的的确立、专利权价值评估因素复杂、没有统一确定的权威评估机构、专利权质押主体欠规范、中小企业和个人作为质押人受到限制、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指导等等。而且我国对专利权质押的法律规定零星分散,缺乏统一的程序规范指导,理论研究成果较少。本文从理论基础着手,明确专利权质押的定义、性质、功能等基本理论,并分析国外尤其是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关于专利权质押的立法与实践,并分析比较其异同和我国可借鉴之处。其次针对我国专利权质押制度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应当明确专利权质押标的,以法律形式明确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和评估机构,对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专利权质押有利于优化担保结构,专利权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是非常具有市场前景的,对专利权进行质押,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有形财产缩水所形成的不良债权,从而开辟一个新的融资渠道,达到担保结构更趋完善、合理和专利发挥无形资产的最大效用的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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