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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冲刺阶段,精准扶贫是这一时期社会发展的战略工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6年聚焦三农问题,可以说在制度层面,我们已经建立起了有针对性的战略规划,然而在实践层面,由于中国农村社会情况复杂,政策执行进入乡村后出现了很多问题,导致扶贫绩效不显著,这违背了政策设计初衷。如何总结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现状?执行过程应该以什么作为原则?如何改进执行流程并阐释其运行逻辑?本文以精准扶贫中的政策执行为研究对象,重点聚焦扶贫资源分配的执行过程,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考察和研究。没有理论支撑的扶贫工作面临政策扭曲的风险,而缺乏相应案例说明的理论也没有现实支撑性。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和个案研究结合的方法,理论论证上,通过引入平等主义、功利主义、分配正义等理论,并将经济学的成本思维代入到扶贫的评估上来,最后构建了分配正义视角下精准扶贫的政策执行流程,提出了相应的分配原则;案例论证上,通过引入两个案例对比,强调了合理的分配机制的重要性。对比国内外理论成果,社会正义理论与精准扶贫相关的论点适合本文的研究内容。分配正义最初针对的是社会商品的制度性分配,本文认为其可以作为一个有效的伦理框架,移植到精准扶贫有关的利益分配过程。进一步,本文指出精准扶贫不仅是单独针对贫困户的扶贫,而要在农村经济社会共同体内加以考虑,分配正义作为一种执行原则包含了四个维度:分配的资源/负担、分配的对象、分配相关人的特征和分配的原则。当前精准扶贫过程一直强调规划先行,无论是科层化的扶贫管理机制、形式化的精准识别流程,还是同质化的扶贫发展规划、低效率的扶贫资源配置,其实质都是以扶贫资源为对象,农户只能被动的接受。分配正义则尊重个体诉求的表达,为了让贫困户获得的分配份额依赖于他们的脱贫能力,本文提出了量化农户脱贫能力的方法:将精准扶贫场景下的所有农户都视为具有相同需求(发展基础、发展依托和发展优势)分配的平等接受者。基于案例分析,本研究展示了微观场景下资源分配是如何实现的。针对P县扶贫中A村和B村的对比表明,实现绩效的核心要素是好的机制,只有让好的分配机制运行起来,才能让扶贫资金真正起到作用;而S省E村的案例则表明扶贫政策执行偏差较大,在实施上存在较多“真贫不扶,假贫真扶”的现象。最后,本文构建了分配正义视角下精准执行的流程和资源分配的原则。分配流程的核心是通过背景检视来绘制贫困户将来可能的脱贫路线图,评估其成本与效益,成本是沿着农户基本能力和脱贫标准的约束预测出来的;对于分配原则,使用了罗尔斯提出的差别原理,通过给予脱贫成本最大的贫困户更多资源倾斜,使得其的发展成本最小来实现精准扶贫的分配正义,最后,本文完成了分配公平的四个维度对精准扶贫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