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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屡屡发生,这已成为制约我国资本市场以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治理大股东侵占行为在我国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近几年,在证监会“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引导下,我国机构投资者得到迅猛发展。与个人投资者相比,他们拥有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在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相互制衡中占据优势。本文借鉴了国内外学者的理论成果和经验,针对我国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占行为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
本文首先通过建立博弈模型,理论上证明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大股东侵占行为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其次,运用我国资本市场发生的现实证据,证明我国的机构投资者正在逐渐参与公司治理,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行为侵害到小股东利益时“据理力争”,并通过对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相关性的研究,证明机构投资者具有主动防止大股东侵占的发生、维护自身利益的意愿。最后,通过实证分析,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否有效降低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占的程度,分析表明前十大股东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水平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侵占程度呈显著负相关,说明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的日常经营中对大股东的侵占行为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监督和抑制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