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现行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近二百部法律的生效规定为对象,研究我国法的生效规范的状况。 论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导言部分简要我国关于法的生效的现状和研究方法。 正文部分由四章组成。正文第一章运用法的维度、法的相对效力概念与法的运动原理,对法的效力与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进行界定。第二章首先介绍了法的生效的概念,并对法的生效形式进行了分类;其次分析了法的生效与法的通过、法的公布、法的实施之间区别与联系。正文第三章首先界定了法的生效日,其次通过对我国现行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进行统计,按照法的生效日规定的表述词语标准及公布日与生效日之间的时间距离标准,对我国法的生效日规定形式进行了分类研究。并分析了我国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的生效日表述的用词习惯与即时生效、半年内生效、半年后生效在各部门法类中的分布。正文第四章首先提出了在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的五个问题:法的生效形式不正规;法的生效日用语混乱;法的生效日条款的缺失;即时生效形式使用过多;法的副标题与正文法的生效日用词不一致。其次,对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四个途径:第一,以法定形式规范法的生效日用词;第二,力戒使用不正规的法的生效形式;第三,杜绝法本身无生效日规定现象;第四,有条件使用法之即时生效方式。 最后,本文的结语部分对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作了简单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