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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技术创新能力对于一国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创新性产品具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加大研发支出水平提高自身创新能力也是诸多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但是创新性产品存在着公共物品性质和外部性特征,因此会导致企业私人的研发支出水平低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研发支出水平,即市场失灵现象。各国政府为了解决这一市场失灵问题,主要采用了政府资助为主的直接优惠措施和以税收优惠为主的间接优惠措施,以激励企业研发创新。政府资助是一种事前的、短期性的激励方式,并且政府资助的透明度较低,公平性较差;而税收优惠运用了市场的力量,具有公平性和广泛性,企业一旦进行研发创新活动,就能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税收优惠更加广泛的被各国政府所采用。我国对于研发支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所得税税收优惠上,由于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还不完善,企业关于研发创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执行,企业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就有动机通过向地方政府官员行贿等获得非生产性寻租。由于目前我国各省份的制度环境存在差异,企业的寻租空间和成本也存在着差异,基于成本收益分析,寻租环境的差异影响了企业的寻租空间和所得税优惠程度。本文基于前人对研发支出税收优惠有效性研究的基础上,主要研究了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差异化制度环境下的所得税优惠对研发支出的影响情况。本文选取了中小板上市公司从2008年到2013年6年共216家企业为样本,以各省份通过标准化后的腐败、渎职立案人数代表该地区的制度环境情况,研究差异化制度环境下所得税优惠对研发支出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差异化制度环境确实通过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程度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研发支出水平,企业通过寻租获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研发支出具有消极影响。本文在最后指出了我国现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不足,并对完善研发支出税收激励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