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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的普遍应用带来网约车平台的快速发展,极大便利了人们的出行,提高了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了乘客和司机间的信息不对称,但同时也打破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管制。本文首先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网约车平台的运行机制及管制进行文献研究,重点梳理了网约车平台的组间外部性、市场竞争及定价策略。然后,基于网约车平台特性,参考Mark Armstrong的双边市场竞争模型,建立了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及竞争市场不同市场类型的模型分析框架,并对网约车平台不同产品的差异化定价、不同市场结构下的社会福利比较进行了进一步探讨。模型分析得到双寡头垄断平台更具有市场效率;完全垄断网约车平台利润最大化的结果,往往会对平台双边进行差异化定价;竞争的网约车平台市场会存在市场失灵,乘客和司机人数、价格等参数只有次优解。本文对中国的网约出租车市场和专车市场进行案例分析,作为实证部分,得到以下结论:1)中国网约出租车市场中,滴滴出行占据99.8%的市场份额,可以认为是完全垄断市场。通过模型计算得到,网约出租车平台的司机总效用高于乘客总效应,对平台利润及双边效用影响最大的是乘客和司机的数量。2)滴滴并购Uber中国业务后,专车市占率90%以上,神州专车仅占比2.9%,易到面临退出市场的风险,专车市场可近似看做双寡头垄断市场。通过模型计算得到,专车市场的乘客效用高于司机;滴滴平台因为双边用户数量市场最多,因而平台整体利润远大于神州专车;当前神州专车的乘客定价比较符合社会最大化下的乘客定价;寡头垄断市场的平台差异性定价是根据一边用户数量增加带来的利润增加而下调。最后,本文研究了国外的网约车平台的管制路径,结合当前网约车新政的政策背景,提出网约车平台在进入规制、数量规制、质量和安全性规制、价格/运费规制四个方面的可行性建议,以促进中国网约车平台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