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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甘肃省2008-2016年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2016年各市(州)新农合运行效果进行定量研究,对新农合农民满意度进行定性研究,总结甘肃省新农合取得的成绩,剖析影响农民新农合满意度提高的主要因素,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方法:运用文献分析法,了解国内外关于新农合政策和实施效果的研究进展及现状;收集2008-2016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新农合运行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对参合情况、基金筹集与使用情况、农民受益和疾病经济负担情况进行分析;运用加权TOPSIS和RSR法对2016年各市(州)新农合运行效果进行比较;运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对新农合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并使用单因素分析法对农民满意度进行研究。结果:1、2016年各地实施方案分析:2016年新农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金的筹集与使用、门诊和住院补偿政策以及统筹资金支付方式三部分内容。新农合基金由国家财政补助、地方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纳组成,主要划分为住院补偿基金、门诊补偿基金、新农合风险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四类。门诊分为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补偿政策,住院主要分为普通住院、分级诊疗病种补偿、重大疾病限额补偿三种,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不同。2016年各地将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当年新农合工作重点,统筹资金支付方式以总额预付为主。2、新农合运行情况分析:2008-2016年,甘肃省新农合参合人数和参合率逐年提高,2016年全省参合率为98.53%,2016年各市州参合率武威市最高为99.20%,兰州市最低为98.05%;新农合基金筹资和支出总额逐年增多,筹资总额由16.84亿元提高到102.13亿元,政府和农民个人是筹资的主要来源;支出总额由12.56亿元提高到93.48亿元,以住院支出为主;农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逐年提高,住院受益病例由101.24万人次增加到263.56万人次,门诊受益病例由10.62万人次增加到4377.43万人次,住院病例主要流向县级医疗机构,门诊病例主要流向乡级医疗机构;新农合受益水平逐年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例由52.15%提高到66.70%,门诊实际补偿比例由29.19%提高到72.75%;农民医疗经济负担逐年降低,住院次均自付费用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由41.73%下降为20.41%,门诊由1.00%下降为0.14%。3、2016年各市(州)新农合运行效果比较:嘉峪关市、武威市、张掖市、天水市、白银市运行效果居于前5位,定西市、陇南市、庆阳市、金昌市、甘南州运行效果居于后5位;3个市运行效果为好,2个市(州)运行效果为差,其余9个市(州)运行效果处于中间水平,整体上呈“两头少、中间多”的分布态势。4、新农合农民满意度调查与影响因素分析:参合农民总体上对新农合制度满意度较高,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家庭年收入、医疗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新农合了解程度、报销范围知晓情况、报销比例知晓情况、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态度、定点医疗机构保障能力、个人缴费水平、报销比例、报销程序简便性对新农合满意度有显著影响。结论:2008-2016年甘肃省新农合取得一定成绩,具体表现在:2008-2016年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充分发挥了保障作用;2016年各市(州)运行效果平稳;农民个人因素、新农合知晓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因素、新农合方案因素对新农合满意度有影响;同时也存在个人缴费负担较重、患者就医流向不合理等问题。未来应加快城乡医保立法进程、完善筹资机制、强化农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继续完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