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久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都是各级地方政府,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深化,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入不敷出”,掣肘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为了配合国家促内需、稳增长的经济政策,响应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必须配套大额项目资本金。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开始通过组建各类平台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股权信托等方式筹集资金,以保障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一系列的诱因与压力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急剧膨胀,潜在的债务风险加大,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融资过程以及后续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一个艰巨的任务摆在了我们面前,那就是为了能够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的、足额的、合规的建设资金,如何建设一种可持续、高效合规、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本论文拟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融资、公共财政等方面的理论依据为基础,回顾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的发展历程,介绍其目前现状及主要融资方式,总结归纳本论文探讨的重点之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融资存在的问题及根本原因。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地方政府职能错位,业绩考核机制不健全;融资方式不规范,缺乏长效机制和融资制度体系不完善三个方面入手进行详细阐述。通过对存在问题的研究,剖析出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其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其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太多,“推倒从来"需投入大量资金;其三囿于现行财政体制,只能通过举债融资搞建设;其四,“人治”观念强于“法治”观念,缺乏刚性约束。地方政府借债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世界各国地方政府都在进行和探索的一个课题和任务,本论文选择了美国和日本这两个在地方政府运用债务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成功的国家,作为论文案例分析的例子。分析和总结其有益经验,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提供借鉴,并立足于本国国情与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即本论文探讨的另一个重点。文章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完善现有的财政体制,使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二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清晰界定政府职能范围,严格考核制度;三是发展可持续的融资方式,推进地方公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融资模式,深化融资平台改革;四是建立健全包括风险预警机制、融资监管机制、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地方政府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在内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